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员工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条的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按照《必赢线路检测中心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员工学籍管理规定》(绍学院发﹝2020﹞204号)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退学:(二)在校学习时间(含休学)累计超过其专业有效学习年限者”。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对吕乐荣等294名已经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员工(名单附后)作自动退学处理,并注销学籍,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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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学籍超最长学习年限员工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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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3日